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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四川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已经省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3821

 

四川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