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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考试条件

2011-01-26 07:38:00文章来源:
应试对象

  凡符合《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免试条件

  申请人符合《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前款所称会计类专业包括:

  (一)会计学;

  (二)会计电算化;

  (三)注册会计师专门化;

  (四)审计学;

  (五)财务管理;

  (六)理财学。

报考要求

  1、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在报名表指定位置粘贴近期同底片一寸免冠照片二张),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到选定的报名地点办理确认及交费手续。
  2、报考人员办理报名手续,须本人现场确认后方为有效。
  3、符合《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京财会(2006)832号)文件,有关会计类专业毕业生报考规定的报考人员,现场确认时应同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网上报名须知。

  4、报考人员应到财政局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在非指定报名地点报名无效,出现任何问题由报考人员自负。
  5、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市财政局不再安排补报名。
  6、报考人员应于2011年3月1日至10日登录北京会计网www.kuaiji.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办法详见网上打印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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