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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报名分为首次报考人员和非首次报考人员

2015-12-28 10:38:38文章来源:

  初级会计职称报名分为首次报考人员和非首次报考人员

  环球网校根据《关于2016年度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得知

  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按照“首次报考人员”和“非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

  首次报考人员:2016年报考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及以前年度报考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资格审核通过但是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没有成功的人员。

  非首次报考人员:以前年度在北京地区成功报名初级资格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核、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的人员。

  首次报考人员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资格审核时应携带报名信息表、学历证书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进行网上付费。

  非首次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流程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付费手续,不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拍照、指纹及身份证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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