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 > 实务操作>正文页

关于印发《无锡市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2-05-30 16:25:55文章来源:

各市(县)、区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各部委、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各社团归口管理单位、各国有企业集团:

根据江苏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治金办发[2011]6号)精神,结合我市专项治理工作实际,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无锡市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阶段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无锡市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阶段工作方案

 

无锡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无锡市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阶段工作方案


为巩固全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按照今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部署要求,根据江苏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治金办发[2011]6号)精神,

结合我市专项治理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第五、六次全会以及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从加强教育、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监督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我市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教育。坚持教育在先,防范在前,从加强教育引导入手,结合“小金库”治理工作中查处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教育防范机制,提高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1.将防治“小金库”的教育纳入反腐倡廉建设总体格局,把财务管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

2.结合防治“小金库”教育,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财经纪律教育制度。站在反腐倡廉建设的高度,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的角度,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教育,通过提醒、告诫、警示教育等,增强各单位“一把手”的责任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

3.加强防治“小金库”的业务培训。针对不同层次和领域的教育对象,采取岗位培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手段,提高专业财务人员和单位领导干部对“小金库”问题的认识,增强法纪观念和专业素养。

4.加强专项治理全员宣传教育。重点研究建立和完善全员宣传教育的方式和工作制度,依托各种宣传教育方法手段,搭建专项治理宣传教育平台,利用重大“小金库”违法违纪案例警示教育营造全社会监督防治“小金库”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制度。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的相关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和约束力,切实加强“小金库”源头治理。

1.建立完善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监督管理制度。

1)建立完善单位银行帐户和现金管理制度。遵循单位财务会计管理规定,强化单位银行帐户和现金管理,在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使用公务卡公务消费,最大限度减少现金支付消费,堵住“小金库”现金源头。

2)建立完善单位票据管理制度。加强单位对收入、支出入帐票据真实合法性的审核,杜绝隐匿收入、转移收入、虚列支出、多列支出设立“小金库”行为。

3)建立完善单位会议费、培训考察费管理制度。明确会议费、培训考察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费用管理,制止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行为。

4)建立完善单位工会经费管理制度。明确工会经费的来源和用途,设置财政资金补贴工会经费额度,按规定明确规范工会经费核算方式、来源渠道、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5)建立完善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制度。重点制定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因公出国(境)量化指标控制制度,推进公务消费和公务接待制度改革,从源头上解决使用“小金库”资金用于“三公”消费的问题。

6)建立完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单位资产管理,严禁存在帐外资产,杜绝“小金库”资产收益来源。

7)建立完善单位资金资产使用及财务核算制度,保证单位财务核算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严禁单位设置帐外帐。

2.建立完善党政机关各项经费列支标准,引导“开前门堵后门”,加强单位行政经费管理。

3.建立完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会计核算监督;建立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实施内部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建立单位执行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单位制度执行力。

(三)深化改革。从深化各项管理机制改革入手,进一步推进体制机制建设,切断“小金库”资金来源,从源头上铲除“小金库”赖以生存的土壤。

1.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合理保障各部门、各单位的正常运转经费支出,重点保障民生支出,消除各单位设立和使用“小金库”的诱因和动机,强化预算管理约束。

2.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规范政府专项资金开支范围,对行政机关的收入和支出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在行政事业单位中实施公务卡改革,规范单位财政资金支付方式,减少财政资金使用上的“跑冒滴漏”,防范“小金库”问题的发生。

3.深化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坚决杜绝国有资产体外运行。制定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细化相关配套制度,将单位内部国有资产的经营收入、出租收益和处置收益全额纳入法定帐户管理和核算。进一步理顺各单位对外投资行为,杜绝帐外资产、帐外收入的产生,从源头上切断“小金库”资金的来源。

4.深化单位津贴补贴管理制度的建设,建立切实可行的绩效考评办法,实行阳光收入分配制度,努力杜绝利用“小金库”资金乱发津贴补贴问题。

(四)强化监督。从加强监管和惩治违纪违法行为入手,通过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问责机制、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监督,建立完善防治“小金库”监督检查机制。

1.完善监督机制。

1)党内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

2)群众监督。完善群众信访、举报制度,加大对举报件的核查力度,完善对举报人的保护和奖励制度。

3)行政监督。强化执纪执法和行政监察,完善各级纪检监察、审计、财政部门对“小金库”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联动机制,加强对“小金库”问题的处理处罚力度。

2.强化内部监督。

1)建立完善单位内控监督制度。在所有单位建立完善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资金内部控制制度、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等一系列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内部控制监督制度。

2)加强单位内审力度。强化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对各项资金的审计。特别要加强对财政预算资金、单位经营收入、基本建设资金、各类专项资金以及各项往来资金的审计。

3.建立财政预决算和单位财务公开机制。积极推行单位财务公开,扩大公开范围,增加公开内容,强化阳光操作,把财政资金、经营收入和其他资金的使用情况置于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之下。

4.建立“小金库”问题责任人问责机制。完善防治“小金库”承诺备案制度。为使“小金库”专项治理不走过场,保证治理工作数据完整真实准确,防范和杜绝“小金库”行为发生,各部门单位负责人签订的杜绝“小金库”承诺书必须归档备案,确保“小金库”行为问责制度落实到位。完善“小金库”违纪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和案件移送制度,按照中央纪委《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监察部 人社部 财政部审计署《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强化对“小金库”问题相关责任人特别是对单位“一把手”的问责和追究力度。

三、责任落实

根据中央、省治理领导机构关于长效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我市长效机制建设目标责任落实到各地区和各部门单位。

(一)各市(县)区“小金库”治理机构负责制定和落实本地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将工作成果向市治理办报送。

(二)市级各部门及各直属单位依照本工作方案要求建立本部门、单位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制度,在规定时间内将工作成果向市治理办报送并在本单位公布。

(三)市治理办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具体负责各自领域内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筹划指导工作。其中市民政局牵头负责社会团体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市国资委牵头负责所监管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市纪检监察、财政及审计等部门积极协调,主动参与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

四、时间步骤

我市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总体时间拟定为3个月(20119月至11月),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915日前,对2009年以来“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梳理。一是列出存在“小金库”或可能诱发“小金库”产生的问题及其原因;二是列出现有的相关制度办法和管理措施;三是对照现有制度办法,列出制度缺失、制度不足等方面的问题,研究提出制度执行力和教育、监督、改革等方面需要完善的方面。

第二阶段:10月底前,组织开展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将制度建设任务进行细化,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将制度建设任务分解到部门、单位,落实到具体的岗位和责任人。

第三阶段:115日前,各部门单位根据自身的工作任务,制定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管理制度(待审定稿)报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根据验收意见需要修改完善的部门单位长效机制管理制度,最迟于1120日前报市治理办汇总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机制建设。市级各部门单位要从源头治理腐败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把长效机制建设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一项工作任务,认真做好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确保制度建设有序开展。

(二)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责任。市级各部门单位要切实负起机制建设责任,精心组织、合理筹划,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各阶段时间表和要求开展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长效机制建设工作。

(三)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制度实效。市级各部门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建设要按照整章建制与治理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关注长效机制建设的可操作性和有效实用性,确保防治“小金库” 长效机制建设取得实效。

六、各市(县)、区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地区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并及时组织实施。

 

 

联系我们 | 欢迎合作 | 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