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辅导 > 税收实务 > 消费税>正文页

哪些燃料油免缴消费税

2010-12-22 07:12:34文章来源:荆门国税
详细问题:我公司是一家生产燃料油的企业,主要生产销售乙烯、丙烯、丁二烯等乙烯产品和苯、甲苯、二甲苯等芳烃产品。听说国家调整了部分燃料油的消费税政策,请问,我公司生产的上述燃料油产品消费税有优惠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燃料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 66号)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到2010年12月31日止,对用作生产乙烯(具体是指乙烯、丙烯、丁二烯及其衍生品等化工产品)、芳烃(具体是指 苯、甲苯、二甲苯、重芳烃及混合芳烃等化工产品)等化工产品原料的国产燃料油免征消费税,对用作生产乙烯、芳烃等化工产品原料的进口燃料油返还消费税。但享受这一优惠政策必须符合条件,即企业用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等化工产品产量必须占本企业用燃料油生产产品总量50%以上(含50%),才能享受规定的优惠政策,否则不能免征或返还消费税。

  同时,有两种情况也不能享受这一税收优惠,产乙烯、芳烃等化工产品的化工 企业购进免税燃料油对外销售且未用作生产乙烯、芳烃化工产品原料的,同样应当征收消费税。另外,该文件还规定,对企业自2010年1月1日起至8月20日前购买的用作生产乙烯、芳烃等化工产品原料的燃料油所含的消费税予以退还。

联系我们 | 欢迎合作 | 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