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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襄樊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二年七月十九日

    襄樊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樊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文[2001]52号)和《中共襄樊市委、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樊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襄发[2001]22号)精神,设置襄樊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为市政府驻北京正县级办事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市政府授权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委托,代表市政府与国务院各部委、北京市政府及其有关单位联系工作。

    (二)收集、整理、反馈北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信息,加强与国务院各部委、北京市政府工作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联系,为全市招商引资、产品外销和友好往来提供服务。

    (三)指导、协调全市驻北京机构工作。

    (四)负责市委、市政府以及市直部门领导同志、有关团体和人员在北京地区办理公务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设3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二)财务科

    (三)信息科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机关行政编制4名,事业编制1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