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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巴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巴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函[2002]45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