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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工程稽查部门岗位设置及职责(试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税工程稽查部门岗位设置及职责(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发[2002]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报区局。原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协查信息管理系统岗位职责制度》(国税发[2000]210号)同时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