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转卖或拍卖水利调度综合楼有关税收征免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转卖或拍卖水利调度综合楼有关税收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4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转卖或拍卖水利高度综合楼有关税收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42号 二○○一年八月六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