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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西藏自治区公路路产保护奖惩办法》的决定

    (1997年9月18日西藏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通过)

    西藏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废止1979年11月12日颁布实施的《西藏自治区公路路产保护奖惩办法》。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199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