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北京市物价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费的函

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申请调整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费的函”收悉。经研究决定:在不新增市、区县财政补贴的前提下,高级中等学校(含普高、中专、职高、技校)报名费由6元调整为12元。

    本收费标准自1993年学年度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