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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守则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二。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尽心尽职搞好服务。

    三。牢固树立法制观念,秉公办事依法行政。

    四。努力学习马列主义,刻苦钻研本职业务。

    五。对待工作认真负责,处理公务准确及时。

    六。自觉维护全局利益,主动搞好团结协作。

    七。发扬艰苦奋斗传统,清正廉洁克己奉公。

    八。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举止文明讲究礼貌。

    1990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