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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有关数据的通知

有关中央管理金融企业:

为加强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及时了解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数据及相关情况,请按照《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06]82号)要求,填写《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相关数据统计表》(详见附件),并于2014年2月20日前报送财政部金融司(含电子版)。

联系人:钟睦琴

联系电话:68553570;传真:68553570

电子邮箱:zhongmuqin@mof.gov.cn

财政部办公厅

201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