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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各市、州、林区、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技术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36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二八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