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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推动工程总承包与对外工程承包高峰论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山东、江苏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营房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建筑业改革与发展,培育发展一批具有工程总承包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工程公司,研究推动开展工程总承包和对外工程承包的政策,建设部与商务部定于2006年10月30日至31日,在北京共同主办“推动工程总承包与对外工程承包高峰论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

    在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结合我国建筑业对外开放以及行业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总结交流我国设计、施工企业开展工程和对外工程承包的经验,学习、借鉴国际开展工程总承包先进做法和管理模式,研究探讨建筑业开展工程总承包和对外工程承包存在的问题,积极推动和深化建筑业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大力培育和发展工程总承包市场,推动对外工程承包。

    二、参加人员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地建设、商务行政主管部门;部分大型勘察设计企业、建筑业企业(由相关行业协会推荐);有关科研机构及大专院校;有关行业协会。

    以上单位各派一人参加会议。

    三、论坛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06年10月30日至31日,29日报到,会期1天半。

    (二)地点:北京京西宾馆(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1号,总机:010-68536633)

    本次论坛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请参会人员于2006年10月10日前将会议回执传真至大会秘书处。

    联系方式:

    会议秘书处: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8号A座601室

    联 系 人:陈立军  栾湘宁

    联系电话:010-62123138,62147019

    传    真:010-62172409

    E-mail:xmglyf@263.net

    附件:参会报名回执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办公厅
二○○六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