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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交通厅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交通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密切配合加强车辆购置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交通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交通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密切配合加强车辆购置税征管工作的通知》(交财发 [2006] 2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