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资讯
法律法规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继续教育
首页
>
财务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金银首饰出口退税免予提供增值税(出口货物)税收专用缴款书的通知
发文文号:新国税进字[1997]25号 颁布日期:1997-07-29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财务管理
所属行业:其他 所属地区:新疆 时效性:有效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银首饰出口退税免予提供增值税(出口货物)税收专用缴款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