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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福利企业学校办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失效)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福利企业学校办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3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八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