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电力公司:
你们《关于成立江苏电力技师学院的请示》(苏电人〔2007〕1802号)悉。经研究,同意在苏州电力高级技工学校基础上建立江苏电力技师学院。望你们深入贯彻《职业教育法》,指导学校认真制定实施发展规划,不断改善办学条件,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培养更多技能型特别是高技能应用人才。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8〕1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