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请授予焦义平等100名同志江苏省有突出贡献高级技师和技师荣誉称号的请示(苏人社报〔2010〕131号)悉。经研究,同意授予焦义平等54位同志“江苏省有突出贡献高级技师”荣誉称号,授予翟玲等46位同志“江苏省有突出贡献技师”荣誉称号。请按有关规定颁发证书并给予奖励。
二○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