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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科技厅省统计局江苏省创新型城市创新型乡镇创新型园区建设评价考核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科技厅、省统计局制订的《江苏省创新型城市创新型乡镇创新型园区建设评价考核指标体系(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