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在宿迁市高级技工学校基础上创办技师学院的请示》(宿政发〔2010〕5号)悉。经研究,同意在宿迁市高级技工学校基础上建立淮海技师学院,学校的隶属关系及经费渠道不变。望你市深入贯彻《职业教育法》,指导学校认真制订实施发展规划,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培养更多高技能应用人才。
二○一○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