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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总工会等部门关于建立完善特困职工扶贫帮困救助机制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现将省总工会、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关于建立完善特困职工扶贫帮困救助机制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二○○四年二月十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苏政办发〔2004〕8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