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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测绘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图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测绘局、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外经贸厅、南京海关、省外办、省教育厅、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图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二月十三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苏政办发〔2004〕10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