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
你委《关于开元集团转让开元资产公司9 %股权的请示》(苏国资〔2010〕45号)悉。经研究,省政府同意江苏开元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江苏开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9%的股权。请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