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农林厅、省劳动保障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制定的《2004–2010年江苏省农村劳动力培训规划》已经省政府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苏政办发〔2004〕18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