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现将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企业发展环境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苏政发〔2004〕40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