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宁铜公路收费站移址的请示》(宁政发〔2002〕111号)和《关于宁丹公路收费站移址的请示》(宁政发〔2002〕106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由于江宁开发区的建设发展以及道路的逐步完善,根据国家“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政策,同意宁丹公路宁丹收费站南移至宁丹公路横溪镇南2公里处;同意宁铜公路宁铜收费站南移至禄口镇铺头村处,待青铜线改善并符合收费条件后,在宁铜线与青铜线交叉处设置一收费站。
二、移址后收费时间由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另行通知。
三、你市要做好必要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收费工作平稳过渡。
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4〕28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