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环保厅2004年江苏省太湖淮河水污染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 发文文号:苏政办发〔2004〕30号 颁布日期:2004-04-15
- 颁布单位: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法规类型:财政法规
- 所属行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所属地区:江苏 时效性:有效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环保厅《2004年江苏省太湖淮河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苏政办发〔2004〕30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