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政法规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帮扶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残联、省委宣传部、省扶贫办、省经贸委、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建设厅、省农林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广电局、省地税局、省体育局、省工商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帮扶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五月八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苏政办发〔2004〕40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