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促进农村劳务输出培训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各地各部门,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五月九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苏政办发〔2004〕42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