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04〕77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现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人口抽样调查的重要意义。今年进行的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是继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之后又一次重要的大规模人口调查,主要是为了摸清2000年以来我国人口数量、构成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这对于正确认识我国人口形势,研究未来人口状况的发展趋势,把握人口及其社会生活发展规律,科学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快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明确人口抽样调查的时间和主要内容。此次调查的标准时点为2005年11月1日零时。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住户的基本情况和个人的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职业、迁移流动、生育、社会保障、住房情况等指标。为满足对县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情况监测的需要,我省将以县为主体,在各县开展抽样调查。样本量由国家分配给我省的60万人,扩大到150万人,在全省抽取约1万个调查小区,调查对象为小区的全部人口。调查所获得的主要指标要有充分的代表性。
三、确保人口抽样调查的数据质量。此次调查项目多、技术要求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清调查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加,所需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要从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村、居委会和社区)选调,有的还需从社会上临时招聘。各地要确保选调和招聘人员的质量。要借鉴历次人口调查的成功经验,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认真研究经济社会环境变化给人口调查工作和统计数据质量带来的不利影响,制定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统筹安排调查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工作,千方百计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可信。
四、切实加强对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认真抓好各个阶段的主要环节,切实解决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国务院规定,开展这次调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全省各地调查经费由同级财政负责解决,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使用。各地要按规定落实好调查经费,落实好办公人员和必要的工作条件。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人口抽样调查的意义、内容和有关要求,为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江苏省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负责这次全省调查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抽中的乡(镇、街道)也要建立相应的调查工作机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我省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江苏省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五年二月三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苏政办发〔2005〕7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