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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废弃露采矿山环境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废弃露采矿山环境整治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五年二月四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苏政办发〔2005〕8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