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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撤除328国道胡集收费站宁盐公路姜堰收费站设置328国道姜海收费站的批复

南通市、泰州市人民政府: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请求同意328国道胡集收费站迁址并更名的请示》(通政请〔200662号)及《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宁盐公路姜堰收费站站点的请示》(泰政发〔200763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除328国道胡集收费站和宁盐公路姜堰收费站。

二、为解决公路建设还贷问题,同意姜堰、海安市在328国道两市交界处联合设置姜海收费站,分别由姜堰、海安市对进口方向实施收费管理。

三、具体收费时间、收费管理办法由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另行通知。

四、请泰州、南通市认真制定撤站方案,落实保障措施,做好职工思想工作,确保撤站工作稳妥实施。省交通厅要加强指导,并给予适当支持。

 

二○○七年十月十八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7〕58号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