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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批转省经贸委江苏省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政府同意省经贸委制定的《江苏省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五月十日

 

文件下载及其附件:苏政发〔2007〕5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