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沿江公路江阴立交桥收费站西移及开征通行费的紧急请示》(锡政发〔2006〕492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意江阴立交桥收费站西移至340省道K57+850、338省道K156+400处。
二、收费站站点迁移及开征通行费的具体时间由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另行通知。
三、请你市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迁址工作平稳实施。你市要认真做好沿江港口规划,严格收费站设置的审批程序。
二○○七年二月一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7〕5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