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政法规
省政府关于同意沿江公路江阴立交桥收费站西移的批复

无锡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沿江公路江阴立交桥收费站西移及开征通行费的紧急请示》(锡政发〔2006492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意江阴立交桥收费站西移至340省道K57+850338省道K156+400处。

二、收费站站点迁移及开征通行费的具体时间由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另行通知。

三、请你市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迁址工作平稳实施。你市要认真做好沿江港口规划,严格收费站设置的审批程序。

 

二○○七年二月一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7〕5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