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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安委办关于认定第十二批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企业的通知
 根据《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发证实施办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指标》要求,经自评、申请、受理、考评、审核、公示等程序,现认定福建省泉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客运第二分公司等单位为第十二批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自2015年2月28日起至2018年2月27日。
  附件:第十二批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企业名单

交通运输部安委办
2015年2月27日

  1. 附件: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企业(第十二批)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