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第五届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任期届满。根据有关规定,我部组建了新一届委员会,任期五年。现将第六届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印发给你们。请委员所在单位对委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附件:第六届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1月28日
1、 | 第六届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