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交通运输厅(局、委),有关交通运输企业,部属各单位,部管国家局,部内有关司局、驻部监察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总结过去五年来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新闻宣传工作,分析新的形势任务要求,对今后一段时期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新闻宣传工作作出部署,交通运输部决定召开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暨新闻宣传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15年4月27日-28日,4月26日报到,会期一天半。
会议地点:交通运输部党校(地址:北京东燕郊行宫西大街229号,总机:010-61596655)。
二、参会人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分管领导和有关工作机构负责同志;
(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交通运输局(委)分管领导;
(三)部属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和部分单位有关工作机构负责同志;
(四)部内有关司局、驻部监察局负责同志;
(五)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相关司局负责同志;
(六)特邀部分交通运输企业、市级交通运输局,以及部分交通运输行业劳模代表及先进单位(集体)代表(另行通知),并邀请有关中央新闻媒体和行业媒体记者参加会议。
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会议主要内容
(一)杨传堂部长及有关部领导接见交通运输系统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代表;
(二)部领导及特邀领导为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劳模、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代表、 “交通运输文化品牌”获得单位等颁奖;
(三)杨传堂部长作会议主题报告;
(四)讨论研究《关于加强“十三五”期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讨论稿)》《交通运输行业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活动方案(讨论稿)》;
(五)典型经验交流;
(六)王昌顺副部长总结讲话。
四、有关要求
(一)会务工作委请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承办。请各单位于4月21日前将报名回执传真至:010-61592496,61592594。
(二)报到时间:2015年4月26日全天,报到地点:交通运输部党校1号楼大厅。有接站需求的,请在报名回执中注明。
接站联系人:孙 培:010-61591640,18611702905;
张秀梅:010-61591947,13691554422。
(三)部政研室联系方式:010-65293458,65293457;
部管理干部学院联系方式:
张秀梅:010-61591947,13691554422;
周万枝:010-61593863,18910805328;
李振斌:010-61591381,18610317417。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报名回执
交通运输部
2015年4月15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重点联系高校及有关交通运输企业,部属各单位:
2014年,各单位按照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要求,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圆满完成了2013年度交通运输科技统计调查任务。本次年报共收到62家一级上报单位报送的7000余项项目与成果统计数据,年报任务的完成时间比往年提前近一个月,其中只有一家未在规定时间完成首次数据上报,数据报送时效性与以往相比明显提高。同时,漏报项目的单位数比上年减少了三分之二,漏报项目个数减少了一半,数据质量也有了明显改善。
依据《交通运输科技统计工作考核评比办法(试行)》(科技科发函〔2011〕366号),部对2013年度交通运输科技统计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评比,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一、省级及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省级及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中评比优秀的有:河南、黑龙江、福建、山西、北京、湖北、陕西、江苏、四川、辽宁、内蒙古、吉林、海南、湖南、江西、山东(省、市、区)交通运输厅(委)。
二、部直属单位、重点联系高校及交通运输企业
部直属单位、重点联系高校及交通运输企业中评比优秀的有: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长沙理工大学、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长安大学、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信息中心在部级日常统计服务工作中,作出了突出贡献,在此一并通报表彰。
各单位要切实重视和加强科技统计工作,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和统计工作的管理,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