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路剡奎等68名申报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黄木子等111名申报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宋正玲等158名申报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杨林等289名申报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刘伟等17名申报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1.准予路剡奎等68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准予黄木子等111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3.准予宋正玲等158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4.准予杨林等289名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5.准予刘伟等17名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5年10月8日
1、 | 准予路剡奎等68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
2、 | 准予黄木子等111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
3、 | 准予宋正玲等158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
4、 | 准予杨林等289名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
5、 | 准予刘伟等17名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