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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42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印花税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