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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人民币结算的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试行退(免)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云财税[2004]2号 颁布日期:2004-01-06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增值税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云南 时效性:有效
各地、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人民币结算的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试行退(免)的通知》(财税[2003]24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