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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呆账损失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地、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呆账损失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