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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党组转发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印发云南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同党组,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党组,省局直属征收分局党组:

    现将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印发《云南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的通知(云发[2001]2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和讨论,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印发《云南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的通知

    2001年9月11日云发[2001]25号

    各地、州、市、县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大专院校党委:

    经省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现将《云南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并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切实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