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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监狱管理部门承受土地房屋直接用于监狱建设免征契税的通知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监狱管理部门承受土地房屋直接用于监狱建设免征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57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