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债转贷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9]22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云南省财政厅一九九九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