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营业税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承包以工代限工程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承包以工代赈工程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6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