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人民银行分行,大理、个旧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人民银行分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扣缴税款通知书”有效期限的批复》(国税函[1997]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