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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税务局、云南省计划委员会转发国家计委、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石油行业税目注释>的通知》的通知

各地、州、市计委(计经委)、经委、税务局,大理、个旧市计委、经委、税务局:

    现将国家计委、国家税务局计投资(1993)94号《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石油行业税目注释>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从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