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注协,全省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会协[2015]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补充要求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为保证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顺利完成,请各市州注册会计师协会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此项工作,各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所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年度综合评价填写申报工作。
二、参加中注协综合评价工作的省内会计师事务所需同时参加全省综合评价工作,并保持数据口径的一致性。
三、各会计师事务所于2015年3月31日前,将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的综合评价表上报省注协,并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省注协会员部邮箱(hunzcb@cicpa.org.cn)。
四、在填报过程中若有疑问,请联系省注协会员部。
联系人:徐美红
联系电话:0731-85165268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5年1月22日